对“震楼器”也要来个溯源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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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就是咚咚咚的声音,平常在家也休息不好。”12月24日,湖南省长沙市某小区的一位业主反映,近段时间,其所在小区一楼栋的两户居民因斗气互开“震楼器”,从7月份至今已有近半年之久,邻居深受其扰(据12月25日《潇湘晨报》)。

噪音扰邻,这在邻里日常生活中难免发生,而“震楼器”近年来在邻里纠纷中频频亮相,也变得相当惹眼。当然,所谓“震楼器”只是某些人手里的工具,它能“发挥功效”,还是人在操控,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根本还在于人。但无论如何,这种“神器”仍然值得我们给予充分的关注:第一,它具有一定破坏力,除了扰民,还可能对房屋、财产造成损坏;第二,它的操作便捷而隐蔽,甚至有了遥控功能;第三,它越来越易得,在一些网购平台较为常见,价格从几十元到数百元不等。使用“震楼器”扰民属于侵权,这已被执法和司法实践普遍确认,那么,生产和销售这种“神器”是否违法?也就是说,“震楼器”是否该被明确禁止?对于这个问题,目前还存在一些争论。

据报道,所谓“震楼器”,其实是一种震动马达,在使用时会发出较大的噪音。它原本是在工业生产中用于振动筛分的一种设备,但经过“改造”,逐渐被应用于“解决”邻里矛盾,这才有了“震楼器”的名字。应该说,工业生产中正常使用的震动马达并不违法,可一旦将其“挪移”到生活领域,作为扰民手段,它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就都存在合法性缺失的问题了。实践中,“震楼器”的生产和流通并没有产品批文和许可证,也不符合我国产品质量法中关于生产者应当在其产品上标注产品标识的明确规定。也就是说,“震楼器”的生产和销售活动都属违法行为,在合法的产品名单中,在正常的邻里关系里,原本都不该有“震楼器”的存在。

“震楼器”的销售行为属于违法,其实这已被司法实践所确认。今年10月,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法院受理了一起因被告使用网购“震楼器”报复性扰民而引发的邻里纠纷案。结案后,法院向某电商平台发出司法建议,建议电商平台依法整治通过网络销售“震楼器”的行为。有关平台收到司法建议后,迅速采取措施,下架了全部“震楼器”及其相关产品。此案的后续办理,足以让我们获得如下启发:第一,禁止销售“震楼器”,应当从个别平台走向所有电商平台、网站和实体店。这就需要网络监管、市场监管等多部门都充分重视起来,以联合执法的力量打击违法销售行为。第二,除了销售,“震楼器”的生产活动也应被有效禁止。通过销售商精准找到生产厂家,也需要执法部门严查细访,从源头上堵住漏洞。对于非法生产、销售“震楼器”的厂家,应当依法予以处罚,构成非法经营等犯罪的,就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当然,这一切的前提是科学合理区分正常生产的工业用震动马达与用以“震楼”的马达。

居民楼本应是祥和安静、邻里和睦相处的地方,“震楼器”的频繁出现,既让居民不堪其扰,也使邻里关系蒙上了一层厚厚的阴影。因此,对于生产、销售、使用“震楼器”的行为,应当明确禁止和严厉打击,并提倡广大居民自觉抵制和举报,让这类“神器”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检察日报 柴春元) 【编辑:李润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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